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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闽侯县青少年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闽侯县2008年暑期青少年教育工作意见》,进一步增强青少年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同时也为了丰富中小学生的暑期生活,使孩子们渡过一个文明、健康、愉快、充实的暑期,2008年暑期,闽侯县司法局联合县实验小学、县广电局等单位,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暑期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与闽侯县实验小学共同发起、联合举办了“2008年暑期普法夏令营”,参加活动的学生与教师近300人。本次普法夏令营的主要开展了以下六项活动:首先在闽侯县实验小学举行了开营仪式,县实验小学校长做了重要的动员讲话。接着孩子们高举“普法夏令营”红旗,头戴“普法夏令营”太阳帽,一路携手走进县实验小学五楼会议室。三是组织大家观看由司法部、北京市司法局和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联合制作的百集奥运法制宣传动漫公益广告《福娃说法》;四是组织同学们观看20面内容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图片展览;五是发放给孩子们每人一册全县“五五”普法宣传小册《“法律进社区”法律知识100问》,让孩子们带法回家,小手牵大手,带动父母共同学法;最后,司法局宣传科吴科长向孩子们宣讲了关于青少年学生学法用法的重要性,要求青少年学生要从小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养成学法用法的好习惯,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二是在县有线电视台播放由司法部、北京市司法局和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联合制作的百集奥运法制宣传动漫公益广告《福娃说法》。暑期开始后,闽侯县司法局拟定利用暑期在县有线电视台播放百集奥运法制宣传动漫公益广告《福娃说法》。经与闽侯县广播电视局协商,得到对方的积极支持。双方议定: 由县司法局提供《福娃说法》DVD片,于8月10日至23日北京奥运开幕期间,每天17:20-18:00,在县有线电视台免费播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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