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州奔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因非法传销,被台江区工商局处以罚款20万元并没收非法所得5491元。该公司不服,将台江区工商局告上法庭,一审败诉后又提起上诉。近日,福州市中级人们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台江区工商局作出的处罚决定。 2006年10月16日,台江区工商局根据群众举报,依法对福州奔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涉嫌传销违法行为立案调查。经查,该公司自2005年11月开始,以赠送股票、返还佣金、出国旅游等高额回报为诱饵,游说他人认购“新智国际网校”学习软件使用权,并通过发展下线得到相应的抽成。台江区工商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了上述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