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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3日下午,闽侯县召开“五五”普法中期检查暨全县普法和依法治理联络员工作会议。全县普法和依法治理联络员50多人参加了会议。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副组长、县人大副主任高国兰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会上,各联络员围绕《闽侯县普法和依法治理联络员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征求意见稿)展开讨论。这是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为进一步学习贯彻十七大提出的“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重要精神,更好地促进闽侯县普法和依法治县工作,进一步强化全县普法和依法治理联络员队伍建设而制定的一项规章制度。各联络员结合各自部门和单位实际情况提出了修改意见,并就如何更好地落实我县普法和依法治县工作提出了建议。大会通过了《闽侯县普法和依法治理联络员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
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县司法局局长金萍局长就如何抓好我县“五五”普法中期迎检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要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五五”普法中期迎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要积极作为,充分发挥普法和依法治理联络员的作用。三要抓紧抓好,力争“五五”普法中期检查取得好成绩。
高国兰副主任就如何建立健全我县普法和依法治理联络员工作制度,大力开展普法和依法治县活动,推进依法治县进程提出三点意见:一要进一步加深对普法和依法治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从政治、全局、战略的高度来认识普法和依法治县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普法和依法治县工作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切实把普法和依法治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要进一步坚定深化普法和依法治县工作的信心。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积极探讨普法和依法治县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进普法和依法治县工作深入开展。三要不断提高联络员的法律素质和业务水平。积极主动、发挥参谋助手和纽带作用,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工作情况,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为普法和依法治县工作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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