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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司法行政队伍

 
薛建和
(2008年4月10日)
 
同志们:
这次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和队伍建设工作会议是市局党组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就队伍建设工作方面,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回顾总结2007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工作情况,研究部署2008年队伍建设工作的目标、任务。围绕着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基层司法助理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三支队伍”,抓紧抓好今年队伍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不断提高工作水平,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为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提供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等一会,叶局长将作重要讲话,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贯彻到队伍建设各项工作中去。下面我讲二个问题。
一、2007年全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工作的回顾
——队伍思想政治素质有新提高  市局党组制定下发了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6.25”重要讲话精神的专门通知;特别是在党的十七大召开后,根据中央、省、市委的统一部署,市局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活动的实施意见》(榕司[2007]25号)。市局主要领导参加了省厅组织的学习培训活动,带头为广大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服务工作者宣讲十七大精神。在认真研读十七大报告原文的基础上,市局邀请省社科院潘淑明教授为全局干部职工、四城区司法局领导干部作十七大精神辅导讲座;各县(市)区司法局也都下发专门通知,通过组织专题会议,把学习十七大精神纳入教育培训计划内容等方式,扎实推动教育活动的开展。全系统通过开展集中培训、专题辅导、召开座谈会、撰写心得体会等形式,扎实深入地抓好学习贯彻活动,加深对十七大精神的理解和把握,深化了对司法行政工作规律的认识,坚定了促进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的信心和决心。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有新成效  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坚持把开展社会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作为工作主线来抓,积极采取有力措施,深入宣传发动,深化学习培训,推进考试考核工作,确保教育活动取得成效。一是组织全系统1120名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认真作答《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解答题》。二是举办了福州市司法行政系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知识竞赛。13个县(市)区司法局、市局机关、公证、律师共组成16支代表队参加竞赛。马尾局代表队荣获第一名、晋安局代表队荣获第二名,律师代表队和闽清局代表队荣获第三名。三是全系统共544人参加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统一考试,参考率99.8%(鼓楼局1人没参加),合格率100%,优秀率91%,并顺利通过了市委政法委组织的考核验收。在教育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市局继续巩固成果,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下发了《福州市司法行政系统建立健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长效机制的若干规定(试行)》,要求扎实推进教育培训、“以案析理”、巡回宣讲、理论研究、督促检查、推进工作等六个长效机制的落实,促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经常化、制度化,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在要求,作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融入到法律服务、法律保障、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等各项工作中。
——领导班子执政能力有新提升  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拔任用干部。规范工作程序,扩大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范围,加大干部交流和轮岗工作力度,把群众公认、能力强、风气正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去年市局有3名干部被市委选拔为处级干部;9名干部被选拔任用到科级工作岗位上。市局认真履行协管干部职责,对6个县(市)区司法局17名(次)领导班子成员作了调整,配强配齐领导班子。同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讲话,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确保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克己奉公。
——基层基础建设有新进展  始终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建设基层、服务基层的工作思路,不断加强司法所的组织建设、业务建设、制度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全市基层司法所专项编制人员已配备到位254名,在专项编制不足的情况下,各地从乡镇(街道)调整85名非编人员充实到司法所,使我市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达到336名。长乐、永泰、闽侯、罗源四个县(市)共提13名司法所长为副科级干部,从而实现了我市副科级所长选拔任用工作零的突破。市、县两级司法局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经过改扩建的仓山区司法局建新、城门司法所,福清市司法局音西、高山司法所,长乐市司法局金峰司法所,闽清县司法局白樟司法所建成相对独立办公小楼。全市有115个司法所达到省司法厅关于司法所设施装备“五个一”的标准。
——队伍综合素质有新提高  根据市委《2007-2010年福州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要求,开展了分类培训,切实保障教育培训的计划落实、经费落实、人员落实、成效落实。组织新任司法局长参加省厅举办的培训班。选送干部职工参加业务培训。全系统机关工作人员、律师、公证员800多人(次)参加各类学习培训。鼓励广大干部职工参加学历教育,市局、各直属单位45周岁以下干部全部达到大学本科文化水平,多名干部参加了在职研究生课程。加大了培训经费投入力度,仅市局去年共计投入5万多元。同时,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大力倡导和实践“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把作风建设作为规范干部培训工作的重要内容,在干部教育培训中突出作风建设的内容,夯实干部作风建设的思想道德基础。组织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廉政法律知识考试,全系统干部职工、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共1680多人参加了考试,成绩优良。我市两个代表队参加福建省司法厅组织的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廉政法律知识竞赛,双双获得第二名,市局获组织奖。我市二名选手参加的省代表队晋京荣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廉政法律知识竞赛二等奖。
——争先创优氛围更加浓厚  2007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进一步深化争先创优工作,加大表彰奖励工作力度。成功举办了首届全国“十佳”法律援助工作者巡回演讲报告会和全省“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努力当好基层司法所长”巡回演讲报告会,省、市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代表,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工作者代表,福州市法官代表及基层司法助理员、省警官职业学院学生等共1500多人聆听了这两场报告会。弘扬先进,推动争先创优活动的进一步深入开展,队伍政治思想和业务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据不完全统计,过去五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先后受到省级以上表彰的集体共有122个,先进个人135人(次);其中受到全国性表彰的有26个单位7人(次)。树立了一批以首届全国“十佳”法律援助工作者丁萍同志、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闽侯县廷坪乡廷坪司法所长陈礼芳同志、全省“十佳”司法所所长余美钻同志为代表的先进典型。
——干部服务工作上新台阶  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宗旨,想干部之所想,急干部之所急,把干部职工冷暖挂在心头,从思想上、工作上和生活上关心爱护干部职工。完成了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等3家直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申请报批和工作人员登记工作;顺利完成4家直属事业单位的工资套改和入轨运行工作。据统计,去年为在岗的83位同志送上市局党组的生日关怀;慰问住院病号、困难职工42人次;为14名干部评定了专业技术职称;举办了迎奥运健身体育竞赛活动,市局机关干部职工、离退休人员参与人数达513人次。同时,积极主动做好老干部工作,落实老干部的有关政策,每月组织一次政治学习,每个月与老干部通一次电话,组织老干部外出参观5次,召开座谈会、情况通报会和征求意见会6场。组织参加全局老干部春节游园活动和健康检查,尽最大努力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一是有的单位、部门思想政治工作不够到位。尤其是抓政治教育的思想不够重视,措施不够有力。重形式轻效果,重专题教育轻经常性教育的情况不同程度上存在。队伍的思想基础不牢,思想政治工作的保障功能未能充分发挥。研究探索新时期队伍建设的方法、方式少,队伍的管理时紧时松,违纪违规现象时有发生,影响了队伍的整体形象。二是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存在与形势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少数机关公务员精神状态不佳,进取心不强,缺乏事业心、责任感和危机感,安于现状,应付工作;少数律师、公证员法律素质不高,提供法律服务能力和质量不高,存在办案(证)质量差、服务意识不强等问题。三是干部培训任务落实得不够好,队伍建设与业务建设结合得不够好,影响了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执业能力的提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和深刻思考过去的一年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在今后的工作中想方设法加以研究解决。
二、2008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工作的主要任务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司法行政各项事业改革创新、加快发展的关键一年。今年全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两个先行区”建设、做大做强省会中心城市工作大局,服从服务市局党组中心工作,贴近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以“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为目标,“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树形象”,扎扎实实抓好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法律服务工作者、基层司法助理员三支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依法办事的能力,为推动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提供坚定的思想政治保证、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一)不断深化司法行政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
今年全市司法行政机关思想政治工作的首要任务就是要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全年工作的主线,在运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不断取得新成效。着眼于全面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这一根本目标,不断加强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力度。一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省厅和市委政法委关于“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切实抓好十七大精神的全员轮训,扎实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方案,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确保在今年上半年全面完成轮训任务。各级党组(党总支、支部)学习中心组要继续抓好自身的学习,率先垂范,做到带头学习、带头贯彻、带头实践,带动本单位教育活动扎实深入开展。二要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开展“高举旗帜、忠诚履职、树立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形象”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是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和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针对机关公务员、基层司法助理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三支队伍的特点,分别制定实施方案,认真组织、精心部署、扎实推进,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荣辱观,创建文明行业、文明窗口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与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切实解决好政治立场、法治意识和群众观念问题,达到政治信念进一步坚定,法治理念进一步树立,纪律作风进一步改进,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人民满意度进一步提升的教育目标。三要广泛进行宣传引导,采取辅导讲座、巡回宣讲、知识竞赛等形式,深入宣传贯彻十七大精神。要善于运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教育活动。下半年市局拟组建宣讲团,到全市各地开展以“深入宣传十七大、立足岗位作贡献”为主题的巡回宣讲活动。
(二)着力加强领导班子履职能力建设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核心在于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履职能力和领导水平。今年要继续推进以下四项工作措施:一要加强对领导班子的教育监督。完善领导班子议事制度,坚持和完善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加强对领导班子的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和反腐倡廉教育,及时发现解决领导干部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教育领导干部作带头践行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表率。二要加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通过健全落实领导干部学习教育、培养管理、轮岗交流等制度,提高班子成员政治修养,切实增强各级领导班子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强化依法、高效履职的综合能力。三要扎实推进《干部任用条例》的贯彻执行。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公正导向,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要求,在选人用人上继续重视公正、关注公正、坚持公正,以公正保证选人用人的正确方向,以公正保证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各级领导班子素质的不断提高,促进全市司法行政事业的发展。四要积极建立后备干部库。要采取各种方式,调整充实后备干部库,建立后备干部档案,加强对后备干部的培养锻炼,规范后备干部选拔、培训、管理、任用机制,努力建设一支有发展潜力的后备干部队伍。
(三)继续深化司法行政队伍规范化建设 
1、健全完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长效机制。按照《福州市司法行政系统建立健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长效机制的若干规定(试行)》要求,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扎实推进教育培训、“以案析理”、巡回宣讲、理论研究、督促检查、推进工作等六个长效机制的落实,促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经常化、制度化。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在要求,指导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指导法律服务、法律保障、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等各项工作,指导机关公务员、律师、公证员、司法助理员等人员工作的每个方面。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转化为工作行为准则和评判工作的基本标准,在进一步树立严格公正文明的良好形象。
2、扎实开展执业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执业行为,提升执业能力,增强执业公信力,是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重要内容。要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加强法律服务队伍的教育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切实纠正执业中存在的“不廉洁、不公正、不文明、不作为”等现象。
3、规范争先创优活动,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弘扬队伍正气。要大力宣传先进人物的先进事迹,营造立功创模氛围,进一步规范争先创优工作,加大表彰奖励工作力度。要积极参与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十岗百佳”即优秀律师、优秀公证员、优秀法律援助工作者、优秀普法工作者、优秀人民调解工作者、优秀县(区)司法局长、优秀司法所长等评选活动,开展2007-2008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带头作用,激发干部职工、法律服务工作者奋发向上、开拓进取的热情。
(四)不断增强司法行政队伍履职能力
新形势新任务客观上对司法行政队伍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队伍,必须努力提高广大干部职工、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首先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队伍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通过开展形式丰富、内容合理、实效显著的各类教育培训,着力提升广大干部职工的素质和能力。要及时制订本年度教育培训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和质量要求。根据不同职级、不同岗位、不同层次的干部需要,组织开展分类培训,切实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重点做好新军转干部、新录用公务员和司法助理员的岗前培训、任职培训等培训任务;加大资金投入,简化申请手续,尽可能提供和创造各种有利条件,积极引导和鼓励干部职工参加在职学历学习,争取全系统45周岁以下干部全部达到大学本科学历水平。其次要巩固和深化岗位练兵成果。认真总结往年岗位练兵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继续重点开展机关干部和司法助理员岗位技能训练和业务基本技能比赛,坚持“缺什么,补什么,需要什么,培训什么”的原则,定期组织开展基本技能、基本职业风范的训练。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学习与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公文规范和电脑办公软件实用知识,提高工作效率。组织开展提升机关办公形象的专项训练活动。第三要改进和完善效能考评办法,完善绩效考评制度,制定与绩效考评相配套的赏罚规定和奖惩办法;要从实际出发,积极探讨规范津补贴后队伍的激励机制,建立符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的竞争激励机制,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五)扎实推进基层队伍建设
1、加强基层党建工作。要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全面加强全系统党的建设。一要抓好领导班子建设。要加强对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工作,推进基层司法所组织、制度建设。把那些政治坚定、作风正派、业务精通、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特别是要注重选拔在基层一线埋头苦干、默默奉献、不事张扬的优秀干部。二要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要健全组织,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司法行政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确保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有效领导。凡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所、基层法律服务所,都必须建立党支部。三要抓好党员的教育管理。以健全落实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为重点,加强党章学习,强化党员意识,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党员干部和党员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先锋模范作用。
2、加强司法所建设。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要在抓持续促提升、抓规范促实效上下大功夫。要在认真总结市委常委会会议纪要、市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等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的基础上,加强与各地党委、政府的沟通协调,用好用足编制,积极配齐配强司法所长和工作人员,要进一步加强副科级司法所长培养、配备力度,争取年内全市30%的司法所配备副科级所长,100%司法所配备2名工作人员,部分司法所实现3人所的目标。
3、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建设。要整合乡镇(街道)、村(居)一线法律服务工作者力量,加强政治上、业务上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处置矛盾、化解纠纷、服务群众的能力与水平,落实待遇报酬,充分发挥他们维护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六)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建设
精神文明建设是贯彻落实“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方针的核心之一,也是队伍建设工作一项重要内容。抓好精神文明建设,有助于鼓舞士气,有助于提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有助于司法行政各项事业的发展。一是要继续以“拓展规范法律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主题,以法律援助、公证和律师管理、基层法律服务为重点,认真组织、扎实开展文明行业、文明窗口创建活动,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和创建文明行业竞赛活动取得成效。二是要全面推动富有司法行政特色的和谐文化建设,大力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积极参与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全市政法系统首届运动会。三是要实现全系统无重大违纪案件、无违反计生问题、无重大安全事故。
(七)努力加强政工部门自身建设
政工部门自身建设,是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全系统政工部门都要按照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形象好的要求,扎实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一要加强政工部门学习和培训工作。政工部门要作学习的表率,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应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分析问题、解决困难的能力;要加强业务能力的培养,推动政工干部业务能力的提升。二要加强调查研究工作。政工干部要养成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的工作作风,要善于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发现和解决队伍建设工作中存在的新情况,碰到的新问题。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建立信息反馈和调查研究的工作机制,推动下情上达。三要建立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政工工作培训机制,年内争取举办一期政工干部培训班,召开一次政工干部经验交流会。
同志们,今年我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的任务十分繁重,责任更加重大。我们一定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振奋精神,求真务实,不断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做大做强省会中心城市,建设“平安福州”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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