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天召开的全市司法行政党风廉政和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主要任务:认真学习贯彻2007年12月25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与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总结工作、肯定成绩、寻找差距、部署2008年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和队伍建设工作任务。刚才,薛建和主任和林辉组长分别代表局党组作了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报告,希望同志们认真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市司法行政党风廉政和队伍建设在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司法厅的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各项工作都有新的推进、新的发展。
在思想作风建设方面 全系统广泛深入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反腐倡廉教育、“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和专项教育活动,组织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统一考试和廉政法律知识考试,举办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知识竞赛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我市两个代表队参加省厅组织的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廉政法律知识竞赛,双双获得第二名,市局获组织奖,我市二名选手参加的省代表队晋京荣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廉政法律知识竞赛二等奖。举办了首届全国“十佳”法律援助工作者巡回演讲报告会;承办了全省“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努力当好基层司法所长”巡回报告团首场报告会,大力弘扬先进事迹,得到省委、省政府、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影响大,效果好。特别是党的十七大召开后,根据中央、省、市委的统一部署,市局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做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活动的实施意见》,市局主要领导带头参加省厅组织的培训学习活动,带头为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服务工作者宣讲十七大精神。在原原本本学习十七大报告的基础上,邀请了省社科院潘淑明教授为广大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服务工作者作辅导报告,并组织了十七大精神学习测试活动,在全系统形成了良好的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的氛围。同时,扎实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在法律服务行业中,努力纠正行业不正之风。认真开展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专项工作,做到该清理的清理,该保留的保留。开展明查暗访活动,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对群众来信来访和电话举报都认真查实并及时反馈。去年11月2日,省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姚立到市局检查调研,对福州市司法行政党风廉政建设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
在领导班子建设方面 坚决执行《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度、述职述廉制度、民主评议制度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领导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有新的提高。去年,市局有3名干部被市委、市政府提拔使用(副处提正处2名,正科提副处1名),提拔了3名正科干部和3名副科干部,2名副主任科员转任副科领导职务。配合有关县(市)区党委对6县(市)区司法局17位(次)领导班子成员作了调整。
在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方面 去年,长乐、永泰、闽侯、罗源等四个县(市)任命了12名副科级司法所所长。这项工作取得突破很不容易,市局、各县(市)区局做了大量的沟通协调工作。今年又有新的进展,台江区近期任命了3位副科级司法所所长。目前,全市共六个县(市)任命了17名副科级司法所所长。全市188个司法所共配备司法助理员267名,其中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有159个;在专项编制不足的情况下,各县(市)区选配了89名编外人员到司法所工作。
在法律服务机构和队伍建设方面 去年,市局批准设立17家司法鉴定机构,这是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重大改革,也是我市司法行政职能的一大突破。目前,全市公证、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机构达219家,从业人员达1300多人。公证行业、律师行业组织建设进一步得到加强,去年9月29日市局召开了第四次律师代表大会、10月17日召开了福州市公证协会第三次代表大会,不断完善“两结合”的管理体制。全市有11名律师分别当选市、县(区)两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其中人大代表5名,政协委员6名),当选人数为历年之最,占我市律师总数的2.2%。
在业务培训方面 去年重点对新上任的司法助理员、公务员进行业务培训。同时,通过举办公证、律师、法律援助人员业务培训班以及理论研讨会等,全系统共800多名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服务工作者参加了业务学习培训,提高了业务素质。
在文化建设方面 市局积极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律师、公证法律工作者参加司法部、省厅、市委政法委组织的书法摄影作品征集活动,丰富业余文化生活,并获得多种奖项。市局获得了市直机关驻榕部队“双拥杯”乒乓球团体赛第一名。我市律师还获得全省第一届“闽律杯”律师乒乓球比赛男单、男双第一名,团体第二名,为我市律师争得了荣誉。市局党组对全系统纪检监察和政工部门的工作是满意的。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有:有的单位开展专项活动、专题教育活动的方式方法简单,难以调动队伍参加学习教育活动的积极性;有的同志对政治、业务学习不重视,精神状态不佳,进取心不强,缺乏事业心、责任感,安于现状,应付工作;基层司法所人员配备还未完全到位,司法助理员专项编制还有空缺;有的地方和单位纪检监察和政工机构还不健全,没有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律师和公证行业有多起违反执业纪律问题被查处。对此,我们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党风廉政和队伍建设是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重要保证,这两项工作抓得好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能否对司法行政工作给予信任和支持,关系到司法行政改革发展能否继续顺利进行,关系到司法行政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海西、建设“平安福州”工作中能否取得更大成效。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全面推进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海西、建设“平安福州”的关键一年。新形势、新任务对司法行政系统反腐倡廉和队伍建设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我们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和队伍建设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党风廉政和队伍建设工作放在大局中去思考、去谋划、去推进、去落实,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党风廉政和队伍建设的思路、举措和方法,不断提高党风廉政和队伍建设工作水平,切实服从、服务和保障好大局。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这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首次对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强调:“要按照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全面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政法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强化政法干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意识,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政法干部队伍。”这充分体现了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政法队伍建设,为我们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指明了方向。司法行政队伍是政法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普法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职能,我们一定要按照中央、省、市委和省厅的部署,把我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队伍建设抓好。下面,我就今年我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队伍建设主要工作再强调几点意见: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见成效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辟分析了政法工作面临的形势,深刻阐明了新世纪新阶段政法工作的职责任务和特殊重要性,全面论述了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总的要求,深刻揭示了加强和改善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重大问题,集中提出了关于政法工作及法治建设的一系列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和重大政治原则,进一步阐述了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的重大战略部署,是统一全体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思想认识的有力武器,是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的强大动力,是指导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奋进的基本依据,对于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行政事业、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都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贯彻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委和司法部、省厅的部署要求,学习贯彻好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开展好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将有力推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进一步增强高举伟大旗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更加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更好地顺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在新的起点上努力开创我市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委和司法部、省厅的部署要求上来,把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作为今年及今后一个时期加强队伍建设的一件大事抓紧抓好,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明确要求,精心组织。市、县两级司法局要认真组织本系统机关工作人员和律师、公证员等法律服务工作者,原原本本地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二中全会有关文件,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学习全国人大十一届一次会议、全国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精神,确保把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二中全会、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两会”精神传达到基层,传达到每个单位、每个党员干部职工、每个律师、公证员等法律服务工作者。要采取辅导讲座、以案析理、走近群众、讨论法治热点问题等有效载体和形式,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日前,省厅和市委政法委部署的从今年3月开始至年底开展“高举旗帜、忠诚履职,树立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形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是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具体举措和有效载体,也是继续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推进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有力抓手。各县(市)区司法局要正确处理好“树形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与“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关系,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市局政治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强化落实措施,确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和“树形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顺利开展。
(三)联系实际,务求实效。要通过“大学习、大讨论”和“树形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重点解决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中形式主义、衙门作风,对群众“冷横硬推”等问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中存在的忽视社会责任、片面追求经济利益、诚信缺失、乱收费等问题,努力做到高举旗帜,科学发展观念进一步树立;忠诚履职,服务大局意识进一步增强;公平正义,执法执业水平进一步提高;着力民生,促进和谐作用进一步发挥;建好队伍,整体队伍形象进一步提升。市局将在适当的时候组织对各单位开展活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求真务实,团结进取,确保领导班子建设取得新成效
班子是火车头,是一个系统、一个单位、一个部门发展的核心动力。因此,抓好各级班子建设至关重要。一要配好配强各级班子。要坚持注重品行、科学发展、崇尚实干、重视基层、鼓励创新、群众公认的用人导向,坚决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抓好各级班子的配备工作。特别要注重把政治坚定、勇于创新、埋头苦干、实绩突出、扎根基层、廉洁自律、群众拥护的优秀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进一步增强各级班子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二要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要坚决执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党委(组)议事基本制度,大力弘扬党内民主。要健全完善集体决策机制,确保重要人事任免、重大决策事项等都由集体讨论决定,使班子内形成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相互理解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增强班子的整体合力。三要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在树立正确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发挥表率作用,带头遵守党章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等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带头执行中纪委提出的反腐倡廉建设的五项工作和七个不准的要求;带头坚持“一岗双责”制,积极支持纪检和政工部门履行职责,把队伍带好,把风气搞正,确保班子成员干干净净、兢兢业业地为人民服务。
三、固本强基,夯实基础,确保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
基层司法所是基层政权的组成部分,是整个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础。基层司法所肩负着指导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援助、帮教安置、基层法律服务等各项职能,与社会和谐稳定息息相关,与民生息息相关。今年,我市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长乐市等5个县(市)区要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市委要求社区矫正工作尽快在全市铺开。省委政法委对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基层司法所机构、人员编制、硬件设施都提出了很高的要求。2月21日,市委副书记周宏,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鑫、市政府副市长陈为民等领导调研基层司法所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市委副书记周宏对如何进一步发挥基层司法所在调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问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按照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要求,结合我市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牢固树立建设基层、服务基层的意识,坚持抓基层、打基础,把加强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要把工作重点放在基层,把工作力量充实到基层,把工作措施落实到基层。要在去年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用足用好编制,积极配齐配强司法所长和工作人员。要进一步加大副科级司法所长培养、配备力度,力争年内全市30%的司法所配备副科级所长、80%的司法所配备工作人员2人以上。要开展岗位练兵,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促进司法所和人民调解机构的组织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和基本设施建设,确保依法、全面、正确履行各项职能,提高基层维护稳定的能力。要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选好配强调解员,优化队伍的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加强培训,提高人民调解员队伍整体素质,为更好地做好基层调解工作打好基础。要从组织领导、政策导向、力量配置、物质待遇、经费装备和表彰奖励等方面向基层倾斜,真正让基层工作有活力、有凝聚力,让基层司法助理员有干头、有奔头、乐于扎根基层、奉献基层。机关反腐倡廉和队伍建设要为基层作出表率。纪检监察和政工部门要走出去、沉下去,深入调查研究,了解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人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根源,进一步拓展工作思路,使出台的各项措施更具有针对性、指导性和有效性。
四、加强监督,标本兼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
党风廉政建设是队伍建设的晴雨表,直接反映队伍建设的成效。同时也是队伍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保障。要在充分把握反腐倡廉和队伍建设的规律的基础上,把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规范的制衡力结合起来,解决好反腐倡廉和队伍建设的深层次问题。
一要狠抓教育。百年大计,教育为本。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培训党员干部,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党章和党内规定、条例,深入开展党的纪律教育特别是政治纪律教育,在思想上打牢勤政廉政、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要继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促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经常化、制度化;要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努力把各级党组织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坚强堡垒,把干部队伍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骨干力量。正面典型与警示教育要结合抓。一方面要通过总结、培育、推广、宣扬正面典型,营造讲政治、讲廉政、讲正气、学先进、赶先进、争先进的良好氛围;另一方面,要通过组织收看警示教育录像等形式,开展算好政治帐、经济帐、家庭帐和人身自由帐为主要内容的警示教育,积极营造廉荣腐耻的浓厚氛围,进一步筑牢广大干警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经常性教育和专题教育要一起抓。经常性教育要针对司法行政系统队伍的不同情况和特点,确定不同的学习教育内容。对机关公务员队伍,要强化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观念教育,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对法律服务队伍,要继续深化理想信念、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诚信服务、执业为民的自觉性。专题教育要开展“权力为民所用、权力必须规范、权力必须接受监督”为主题的权力观教育,使经常性教育和专题教育相辅相成,取得更大实效。
二要严格管理。从当前队伍发生的问题看,既有公证人员、律师自身因素和社会大环境影响因素,也有队伍管理不严、制度不健全、监督不到位的问题。我们对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敢抓敢管,切实负起抓队伍建设的责任。要抓住公务员办事、公证员办证、律师办案活动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一步推进规范化建设。要充分应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强办事办证办案制约和监督,推进办事办证办案公开,切实解决不严、不公、不廉、不作为和乱作为的问题,真正做到向管理要效率、以管理促规范。
三要落实制度。制度建设最具有长期性、根本性和稳定性。要进一步推进具有司法行政系统特点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要抓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同时,对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制度要一以贯之地坚持执行,特别是在干部选拔任用、财务管理等敏感部位和环节,要有针对性地建立制度、完善制度、落实制度,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机制。
四要监督有力。监督检查是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纪检监察和政工部门作为管队伍的队伍,一定要把好关,负好责,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要盯紧重点对象、重点环节、重点部位抓督查,特别是要着力抓好《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执行情况的督查,促使领导干部严格自律,作好表率;抓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落实情况的督查,把监督工作渗透到推荐提名、考核考察、任免决定等环节,促进公道正派选人用人;抓好后勤、财务管理的督查,促进机关廉洁规范高效运行。要把纪检、政工部门监督检查的结果与单位评先评优、领导干部提拔晋升等紧密结合起来。对党风正、队伍素质强、工作成效明显的单位要给予表彰、宣传;对党性强、作风正、能力强、有实绩的干部,要表彰鼓励并给予培养使用。对违法违纪的人和事,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纪检监察和政工干部要加强自身建设。思想政治素质要进一步加强,知识结构要进一步优化,业务能力要进一步提高,工作方法要进一步创新。要在“严”字上下功夫,以更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讲道德、重修养、尚清廉,过好金钱关、权力关、地位关、美色关;要在“正”字上下功夫,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讲党性、扬正义、树正气;要在“实”字上下功夫,办事踏实,勤勉务实,兢兢业业,敬业奉献,树立良好的形象,当好全系统的排头兵。
同志们,加强反腐倡廉和队伍建设工作是全党的一件大事,也是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一项十分重要的政治任务。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二中全会精神,团结奋斗,开拓进取,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和队伍建设工作的水平,为全面推进司法行政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可靠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证,为建设“平安福州”、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