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面对群众间纠纷,他耐心劝导,用道理情理法理说服矛盾双方;面对刑释解教人员,他热心帮扶,使之能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他还热心法律工作,成为成千上万群众的免费“法律顾问”。他,就是53岁的福清市司法局玉屏司法所所长、基层人民调解员余美钻。
老练的“和事佬”
人民调解,是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婚姻、婆媳、赡养、债务、伤害赔偿等纠纷是调解员经常要面对的事,这些“小事”如果处理不好,极易激化矛盾。由于余美钻亲切和蔼、调解技巧老练,大家都亲切地称之为“老余”。
2006年6月,福清融城街道(现玉屏街道)内的社区居民吴某,在抢建房屋时,把工程承包给没有施工资质的江西人杨某,杨某又将部分工程转包给江西人潭某。6月4日晚,工地发生起落架漏电事故,施工人员姚某触电身亡。因为死亡赔偿事宜没有谈妥,死者家属来了十多人。死者家属情绪急躁,一场恶性事件眼看将要发生。余美钻得知情况后赶到现场,先稳住双方情绪,接着做通了双方的思想工作,终于避免了一桩流血事件的发生。
从1984年至今,老余直接参与或指导调解的各类民间纠纷多达500多件。这么多年来,玉屏街道的民间纠纷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高达97.5%。
热情的帮教员
“调解员不应该只局限于做调解工作,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的事情,调解员都应该去做。”老余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老余同样干得很出色。
陈某是瑞亭社区(原瑞亭村)的居民,1993年刑满释放。出狱后,陈某想办一个养猪场,但在场地、资金等方面遇到了难题。老余得知了陈某的想法后,找到当时的村两委干部,共同帮陈某解决了难题。现在,陈某的养猪场已办得红红火火,年产值在300万元左右。
从1983年以来,玉屏街道364名刑释解教人员在老余等的帮助下,基本上都成为了自食其力的社会新人,他们中有不少人已经走上了劳动致富的道路。
执着的普法者
1984年,29岁的老余由融城镇团委副书记改任融城司法所(现玉屏司法所)的司法助理员。为了干好工作,老余报名参加了电大法律专业的学习。从此,老余就有了随身携带法律工具书的习惯。平时一有时间,老余就会翻看随身携带的这些法律书籍。
就这样,边干边学使老余成为了一名“法律专家”。近几年来,老余常年担任多家企事业和村(居)委会的“法律顾问”,办理非诉讼案件120余件,解答群众法律咨询3000多人次,代写法律文书近600件。
“一五”普法到“五五”普法期间,老余为中小学生、村居干部群众、企事业员工上了几十场次法制课。在城建拆迁安置、计划生育、征兵以及“严打”整治专项斗争和反偷私渡等工作中,老余都主动配合开展法制宣传。
在老余的带领下,玉屏司法所工作成绩显著,2005年,该所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
余美钻个人荣誉
1996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二五普法先进个人”光荣称号
2001年,被市司法局记三等功1次
2001年,被省委政法委、省人事厅授予“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光荣称号
2006年,被省人事厅、省司法厅评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
2006年,被福清市委、市政府授予首届“十佳人民调解员”光荣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