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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组织好全市干部学习法律知识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2007年全市干部通用法律知识学习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2007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 二、形式与要求 1、采取自学为主和集中培训相结合的办法,以专题辅导,举办讲座、培训,召开研讨、交流会等形式组织学习。各单位要继续确保干部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小时。 2、福州市人事局、司法局将于今年12月24日至28日组织2007福州市干部法律知识统一考试。考试实行上网考试,要求所有考核登记对象登入《福州普法网》(网址英文域名:www.fzpf.gov.cn 中文域名:福州普法网.中国),打开普法考试网页,按要求填入相关信息参加考试。超过时间未考试的,届时考试网页将关闭。 3、本年度干部学法读本《法律法规选编(二)》已完成印刷,请各县(市)区按征印数、市直单位按去年发放数量于12月18日——21日期间向福州市司法局法制宣传教育处领取。 4、各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法律知识考试方案,应于12月15日前报福州市司法局法制宣传教育处备案。 三、组织管理 干部学法用法考核登记工作,要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部门)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和依法治理工作部门负责管理。请各单位认真抓好干部学法用法考试工作,届时,福州市人事局和福州市司法局将联合对考试工作组织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予以通报。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3305901 联系人:肖文贵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十日 我现在就想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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