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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至27日,福州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举办了市直单位法制宣传骨干培训班,市直70多个单位负责法制宣传工作的同志参加了培训。
此次培训的内容为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参加培训的同志通过VCD教学的形式,听取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胜明主讲的“物权法的基本知识和基本原则”;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主任姚红主讲的“完善担保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副主任贾东明主讲的“用益物权的基本问题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副主任杨明仑主讲的“明确所有权归属,保护国家、集体和私人所有权”以及“相邻关系、共有和所有权取得的特别方式”;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处长陈佳林主讲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地益权等用益物权”;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处长杜涛主讲的“物权法设立、变更、转让、消灭和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等讲座。
此次市直单位法制宣传骨干培训班,对全市干部新法培训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学员们表示,回去后向领导建议以这种形式抓好本系统的新法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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